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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舒安(盐酸阿夫唑嗪片)

诺舒安(盐酸阿夫唑嗪片)

处方药 非医保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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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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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舒安(盐酸阿夫唑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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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诺舒安(盐酸阿夫唑嗪片)
诺舒安(盐酸阿夫唑嗪片)
依诺沙星片
依诺沙星片
主要成分

盐酸阿夫唑嗪。

依诺沙星。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339

国药准字H200834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状。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建议首剂量在睡前服用。 通常成人的常用剂量为一次1片(2.5mg),一日3次,老年患者起始剂量每日早晚各1片(2.5mg),最多增至一日4片(10mg)。 肾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1片(2.5mg),一日2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起始剂量应一次1片(2.5mg),一日1次,随后根据临床反应增至一次1片,一日2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一次0.3~0.4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单纯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一次0.4g,单剂量。4.肠道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次0.4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血压过低者及出现体位性低血压的患者禁用本品; 3、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禁用本品; 4、儿童及妇女禁用本品。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状。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眩晕、虚弱、头痛、心跳加快,偶见体位性低血压、潮热、瞌睡、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晕厥、口干、皮疹。若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告诉医生。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依诺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注意事项

1、有些患者可能在服用本品后,在站立时出现动脉血压降低的现象,这种现象常伴有眩晕、疲乏、出汗的症状,在此情况下,病人应躺下,直至上述过渡性症状完全消失为止; 2、患者在需要麻醉时,应于麻醉前停用本品,以免引起血压不稳定; 3、冠心病患者在心绞痛发作期间和恶化时应停用本品。 4、服用本品初期可能出现眩晕、虚弱等症状,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者应小心。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应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故应避免二者合用。不能避免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剂量。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故应避免二者合用。不能避免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7.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8.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炎药芬布芬合用时,偶有抽搐发生,因此不宜与芬布芬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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