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清热泻火解毒之功效。临床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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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辅料为玻璃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5%)。 化学名称:(-)-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 分子量:4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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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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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419 |
国药准字H2006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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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清热泻火解毒之功效。临床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咳痰、肌肉酸痛、关节疼痛、乏力、食欲不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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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成人每日3次,每次2片,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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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药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皮疹、疲劳、肌肉或关节疼痛。请注意,这些副作用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出现,且严重程度因人而异。在使用任何药物时,应遵循医嘱,并在出现不适时及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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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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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具有清热泻火解毒之功效。临床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咳痰、肌肉酸痛、关节疼痛、乏力、食欲不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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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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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成人每日3次,每次2片,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