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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解毒颗粒

抗感解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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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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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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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抗感解毒颗粒
抗感解毒颗粒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栀子。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133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用; 3.风寒感冒者禁服。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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