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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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活性成份盐酸纳洛酮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如下:化学名称:17-烯丙基-4,5α环氧基-3,14-羟基吗 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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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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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86 |
国药准字H1097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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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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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舌下含服。一次0.4~0.8mg(1~2片),根据病情需要可重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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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本品有轻度嗜睡,偶见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高血压及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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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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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于妊娠危险C级的药物,所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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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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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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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高血压、低血压、心律不齐及心功能障碍者慎用。 2.酒精中毒伴严重呕吐者,应改用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或常规治疗。 3.本品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