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牛黄、麝香、三七、蛇胆。 |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86 |
国药准字Z350202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痈疽疔疮,无名肿毒,跌打损伤及各种炎症。 |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每次0.6克,8岁以下儿童每次0.15克~0.3克,每日2~3次;外用研末用冷开水或食醋少许调匀涂在患处,每日数次,常保持湿润,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痈疽疔疮,无名肿毒,跌打损伤及各种炎症。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孕妇禁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期间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