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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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每片含枸橼酸铋钾0.3克(相当于含铋0.11克),辅料为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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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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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86 |
国药准字H109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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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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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服,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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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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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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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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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本品主要成份是三钾二枸橼酸铋。在胃的酸性环境中形成弥散性的保护层覆盖于溃疡面上, 阻止胃酸、酶及食物对溃疡的侵袭。本品还具有降低胃蛋白酶活性,增加粘蛋白分泌,促进 粘 膜释放前列腺素,从而保护胃粘膜,另外,本品对幽门螺杆菌(Hp)具有杀灭作用,因而可促进胃炎的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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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服用期间若出现黑便,为正常现象;2. 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严重肾病患者禁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