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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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西瓜霜、冰片、薄荷素油、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枸橼酸、硬脂酸镁、滑石粉、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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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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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4502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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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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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含服,每小时含化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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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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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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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音利咽,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生疮;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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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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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