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金荞麦、五香血藤、大红袍、柴胡、三七、香附、八角莲、鼠妇虫、黑蚂蚁、鸡矢藤。 |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云南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200260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舒肝理气,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
|
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舒肝理气,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服药治疗期间忌食酸、冷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