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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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辅料为玉米淀粉、聚乙二醇5000、碳酸氢钠、枸缘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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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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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64 |
国药准字Z19983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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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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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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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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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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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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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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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