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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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拉西坦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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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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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19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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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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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0g.每日一次,可酌情增减用量,用前加入到100~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摇匀。对神经功能缺失的治疗通常疗程为2周,对记忆与智能障碍的治疗通常疗程为3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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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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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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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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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奥拉西坦的不良反应少见,偶见皮肤瘙痒、恶心、精神兴奋、头晕、头痛、睡眠紊乱,但症状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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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必需使用本品时,须减量。 2、患者出现精神兴奋和睡眠紊乱时,应减量。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