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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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桂利嗪30mg,三七总皂苷60mg,维生素E 15mg,维生素B6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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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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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28 |
国药准字H44024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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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其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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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一次1粒,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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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有口干、头晕、嗜睡、疲惫、胃部不适感等不良现象,减量或继续用药,症状可自行消失,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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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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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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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其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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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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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高空作业者、驾驶员和有出血倾向患者慎用。 2.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3.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反应时,应当减量或停药。 4.患有帕紧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