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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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竹沥油、饴糖。 |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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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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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76 |
国药准字Z20025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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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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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5克,每日2次。 |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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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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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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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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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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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用后避免立即平躺;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遵医嘱;3.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