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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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甘草,瓜蒌,金银花,苦杏仁,麻黄,石膏,麻黄碱,苯甲酸钠。 |
珍珠、人工牛黄、冰片、黄连、山豆根、甘草、青黛、人中白(煅)、寒水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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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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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48 |
国药准字Z44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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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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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 2岁以内一次5毫升; 3—4岁一次7.5毫升; 5—7岁一次10毫升。 |
口腔咽喉诸症;喷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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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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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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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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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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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咽喉肿痛者,喷药时不要吸气,防止把药粉呛入气管。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