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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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大黄、黄连、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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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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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14 |
国药准字Z200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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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热盛迫妄行所致吐血、咯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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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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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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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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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热盛迫妄行所致吐血、咯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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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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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