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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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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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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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284 |
国药准字H44023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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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醛固酮拮抗剂。作为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及心力衰竭等水肿的辅助性利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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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醛固酮拮抗剂。作为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及心力衰竭等水肿的辅助性利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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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高钾血症:尤在肾功能不全或补钾时易发生。 2.长期大量应用可出现男性乳房增大,阳萎;女性月经不规则,多毛症,停药后消失。 3.低钠血症:较少见。 4.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胃痛、腹泻等。 5.偶见头痛、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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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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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醛固酮拮抗剂。作为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及心力衰竭等水肿的辅助性利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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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 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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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本片剂每片含螺内酯12mg,口服后吸收总量与其它片剂20mg吸收总量相当。 2.以下情况应慎用: ①.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②.无尿、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钠血症、代谢性酸中毒、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3.肾功能有损害者易出现高血钾及电解质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