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晚期乳癌或手术后经放疗、化疗仍不能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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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己、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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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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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583 |
国药准字Z2004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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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晚期乳癌或手术后经放疗、化疗仍不能控制者。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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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30.4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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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请勿与乳癖消片合用,有文献报道合用可导致肝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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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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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晚期乳癌或手术后经放疗、化疗仍不能控制者。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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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血压上升,阴道出血并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暂时性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 |
1、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恶心,呕吐。2、本品处方中山豆根超出常规用量,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 物碱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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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忌用。 2.白血球、血小板减少者慎用。 3.高剂量长期服用一年以上,会导致视网膜疾患。 |
请勿过量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