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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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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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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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02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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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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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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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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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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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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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 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