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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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干混悬剂含酪蛋白钠盐10克、大豆油562.5毫克、糊精50克、钾207.5毫克、钠162.5毫克、钙125毫克、镁31.25毫克、氯312.5毫克、磷109.375毫克、铁1.875毫克、锌2.375毫克、锰0.3125毫克、铜156.25微克、碘15.625微克、钼15.625微克、铬12.5微克、硒9.375微克、维生素A2.075微克(约相当于6.25单位)、维生素D2.5微克(约相当于100单位)、维生素E3.125毫克、维生素B10.3125毫克、维生素B21.25毫克、维生素B60.625毫克、维生素C37.5毫克、维生素B121.25微克、维生素K9.375微克、烟酰胺3.125毫克、泛酸1.25毫克、叶酸62.5微克、稳定剂适量。 |
龙眼肉、鹿角、大枣、香附(醋制)、肉苁蓉(酒制)、杜仲(盐制)、当归、猪腰子、牛膝、琥珀、人参、鹿茸、莲子、白芍、牡蛎、枸杞子、龙骨、狗脊(沙烫)、乳香(醋制)、秋石、鹿尾、没药(醋制)、陈皮、白术(麸炒)、熟地黄、砂仁、木香、黄芩、川穹、红花、沉香、续断、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紫河车、甘草、桑寄生、党参、酸枣仁(炒)、山茱萸(酒制)、木瓜、黄芪、清半夏、锁阳、肉豆蔻(煨)、补骨脂(盐制)、远志(制)、麦冬、苍术、猪脊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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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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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89 |
国药准字Z2004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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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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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袋(62.5克)加温开水至25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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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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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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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身体衰弱、气血两亏、思虑过度、精神不足、筋骨无力、心脏衰弱、腰膝酸痛、梦遗滑精、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赤白带下,崩漏不止、腰疼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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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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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忌用;3.感冒发热者不宜服用;4.服用期间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