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消肿败毒。用于脏腑积热,风湿毒热引起的疮疡起,红肿坚硬,痈疡不休,憎寒发热,二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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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栀子(姜炙)、拳参、大黄、蒲公英、黄芩、黄柏、木通、玄明粉、赤芍、乳香(醋炙)、没药(醋炙)、桔梗、瞿麦、玄参、薄荷、雄黄、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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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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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5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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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消肿败毒。用于脏腑积热,风湿毒热引起的疮疡起,红肿坚硬,痈疡不休,憎寒发热,二便不利。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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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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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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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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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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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消肿败毒。用于脏腑积热,风湿毒热引起的疮疡起,红肿坚硬,痈疡不休,憎寒发热,二便不利。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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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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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疮疡阴证者禁用;2.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3.本品含雄黄,不可久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