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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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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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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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96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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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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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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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刺激、油腻饮食。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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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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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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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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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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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