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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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叶酸0.4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硬脂酸镁。化学名为N-[4-[(2-氨基-4-氧代-1,4-二氢-6-蝶啶)甲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分子式为C19H19N7O6,分子量为441.40。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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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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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8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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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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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5~30mg,直至血象恢复正常。儿童:一次5mg,一日3次(或一日5~15mg,分3次)。预防用:一次0.4mg,一日一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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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维生素B12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不能单用叶酸治疗。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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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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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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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叶酸缺乏及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贫血;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给药;慢性溶血性贫血所致的叶酸缺乏。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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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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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同管注射;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12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12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