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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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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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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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11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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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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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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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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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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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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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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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