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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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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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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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67 |
国药准字H1402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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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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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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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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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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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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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属和其他拟杆菌属,棱形杆菌,产气棱状芽孢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胞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人工牛黄具解热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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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1.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作用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