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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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葡萄糖酸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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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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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2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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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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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需要时可重复;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1g,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搐搦可静注本品3g;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小儿用于低钙血症,按体重25mg/㎏(6.8mg钙)缓慢静注。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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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钙血症及高钙尿症患者。(2)患有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3)结节病患者(可加重高钙血症)。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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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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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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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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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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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致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组织坏死。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血清H-羟基皮质醇浓度短暂升高。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3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4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