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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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戊酸钠。 |
巴戟天寡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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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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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847 |
国药准字Z201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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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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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用药2周后如症状减轻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为一次2粒,一日2次。总疗程为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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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
1.部分用药后出现口干、鼻干、咽干、口腔溃疡、头晕、头痛、感冒类症状、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胃胀、食欲增加或亢进、食欲下降、便干便秘、腹泻、心慌、心烦、易怒、燥热、失眠、困倦、疲乏、尿频、焦虑、有冲动性。惊恐发作、躯体发僵、双手或四肢麻木、体重减轻等。2.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轻度升高、白细胞下降。3.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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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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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温补肾阳,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辩证属于肾阳虚证者,症见抑郁情绪、心绪低落、失眠多梦,疲倦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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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2.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3.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4.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5.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6.偶有过敏;7.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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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阴虚火旺证慎用。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其用于抑郁发作急性期6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转燥患者,但临床使用中也应该注意,如果出现躁狂发作,应及时停药并由专业医师处理。 4.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者尿常规治疗前为正常,治疗后尿红细胞为3~5个/HP,但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5.有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尚无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