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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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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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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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3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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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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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分钟内不宜卧床。2.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一粒。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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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低钙血症患者禁用;3.3分钟内难以坚持站立或端坐位者禁用;4.本品对哺乳婴儿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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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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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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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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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它如流感样综合症、头痛、头晕、皮诊、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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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