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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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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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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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921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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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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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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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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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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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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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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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