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蒲公英、细辛、黄芩、麻黄、苍耳子、石菖蒲、白芷、辛夷。辅料为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 |
|
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广西厚德大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48 |
国药准字Z109831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
|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外用滴鼻,一次2~3滴,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
1.本品仅供喷鼻用,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 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