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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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 |
菊花、川芎、黄芩、白芷、防风、蔓荆子(炒)、荆芥穗、栀子、连翘、黄连、羌活、薄荷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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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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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48 |
国药准字Z1302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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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 |
头痛眩晕、鼻塞鼻渊、目赤肿痛、迎风流泪、皮肤刺痒、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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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视病情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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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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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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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症。 |
头痛眩晕、鼻塞鼻渊、目赤肿痛、迎风流泪、皮肤刺痒、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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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亦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可引起血压增高,且与剂量呈正相关。大剂量时可诱发癫痫。突然停药可见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和感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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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2.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4.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血压升高应减量或停药。5.停用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本品6周或更长时间者,应在2周内逐渐减量。6.患者出现有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