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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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己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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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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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07 |
国药准字H1302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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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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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1.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最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2.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口服,开始一日1~2mg(半片~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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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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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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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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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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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尽管报道的下列不良事件发生在临床研究期间,但并不一定是由阿立哌唑引起。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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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