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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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
盐酸丙米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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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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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07 |
国药准字H3102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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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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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1.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最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2.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一次25~50mg,每日2~4次,以后渐增至每日总量100~300mg。老年病人每日总量30~40mg,分次服用。须根据耐受情况而调整用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治疗6岁以上儿童的遗尿症,每日1次,睡前1小时服25mg。如在一周内未获满意效果,12岁以下每日可增至50mg,12岁以上每日可增至75mg。每日量超过75mg并不能提高治疗遗尿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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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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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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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尤须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以免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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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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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尽管报道的下列不良事件发生在临床研究期间,但并不一定是由阿立哌唑引起。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对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这二种神经递质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这二种神经递质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还有抗胆碱,抗1肾上腺素受体及抗H1组胺受体作用,但对多巴胺受体影响甚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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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
常见口干、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眩晕,有时出现便秘、失眠、胃肠道反应、荨麻疹、心肌损害、直立性低血压,偶见白细胞减少。服药期间忌用升压药。高血压、动脉硬化、青光眼患者慎用。癫痫病人及孕妇忌用。用量较大及长期用药者宜作白细胞计数及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