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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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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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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主要成分

盐酸昂丹司琼

本品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16

国药准字H200547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口服。1~3岁,10~15(公斤),一次1~1.5包;4~6岁,16~21(公斤),1.5~2包;7~9岁,22~27(公斤),2~3包;10~12岁,28~32(公斤),3~3.5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西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科;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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