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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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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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Rottapharm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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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注册证号H20090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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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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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口服,如果医生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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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罕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搔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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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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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对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应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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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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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含钙剂的药物同时服用;5.出现视力模糊、皮肤黄染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