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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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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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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拉考沙胺片
拉考沙胺片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滑石粉。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生产企业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414

注册证号H2018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本品与或不与食物同服均可。其他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孕妇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CYP3A4强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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