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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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已、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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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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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48 |
国药准字Z2005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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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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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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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1.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恶心,不影响继续用药。2.本品处方中山豆根超出常规用量。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性药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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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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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应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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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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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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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