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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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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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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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83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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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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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老年患者(>65岁):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20ml/分钟)的资料。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或遵医嘱。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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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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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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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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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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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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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