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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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为:3-羟基-L-酪氨酸。其结构式为:C9H11NO41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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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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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83 |
国药准字H4502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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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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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老年患者(>65岁):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20ml/分钟)的资料。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或遵医嘱。 |
口服开始一次250mg,一日2~4次,饭后服用。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125~750mg,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每日最大量6g,分4~6次服用。脑炎后及老年患者应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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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3.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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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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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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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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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本品为拟多巴胺类抗帕金森病药,左旋多巴为体内合成多巴胺的前体物质,本身并无药理活性,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经多巴脱羧酶作用转化成多巴胺而发挥药理作用,改善帕金森病症状。由于本品可以增加脑内多巴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递质,还可以提高大脑对氨的耐受,而用于治疗肝昏迷,改善中枢功能,使病人清醒,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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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 2.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