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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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本品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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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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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国药准字H2005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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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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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含漱。用于治疗:每次含漱1/2--2/3杯(约10ml—15ml)。早晚刷牙后含漱2—5分钟,5—10日为一疗程;用于预防:每次含漱1/2杯(约10ml),早晚刷牙后含漱2分钟,连续含漱两天。可作为家庭常备用药,偶感口腔不适时,及时含漱,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它用途:当咽喉不适时,可采取仰漱的方式,使口泰药液直接接触咽喉,能减少不适,疗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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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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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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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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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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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