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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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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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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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国药准字H51023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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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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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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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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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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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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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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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