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2、预防可能发生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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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安乃近。其化学名称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3H16N3NaO4S·H2O 分子量:35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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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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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8 |
国药准字H3102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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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2、预防可能发生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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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2、晚期hiv感染患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3、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时间和程度确定。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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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更昔洛韦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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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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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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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2、预防可能发生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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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视网膜剥离在cmv视网膜炎个体接受更昔洛韦治疗前和初始治疗后均有发生。与更昔洛韦治疗关系尚未知。视网膜剥离发生在11%的更昔洛韦静脉治疗的患者及8%更昔洛韦口服治疗的患者。cmv视网膜炎患者应经常进行眼科检查。以监测患者视网膜的状况并发现任何其他视网膜病变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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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所有患者需被告知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需通知患者更昔洛韦与测定血清肌酐水平有关。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