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波姆眼用凝胶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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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中含樟脑0.6g、苯酚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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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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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国药准字H3102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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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牙髓炎、龋齿窝及牙根管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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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外用。用棉球蘸药置龋洞或根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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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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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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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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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牙髓炎、龋齿窝及牙根管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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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