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查看说明书
卡波姆眼用凝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国药准字H200593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禁忌

成分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