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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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西青果。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甘油、乙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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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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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95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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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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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2-3片(成人用),一日4-6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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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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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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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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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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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