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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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托品。 |
复方雷尼替丁胶囊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盐酸雷尼替丁(以C13H22N4O3S计)150mg、枸橼酸铋钾(以铋计)110mg。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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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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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76 |
国药准字H2003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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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及良性胃溃疡。与适宜抗生素合用治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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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0.3mg-0.6mg(1片-2片),一日3次。极量每次1mg(3片),一日3mg(10片)。 |
成人一次粒,每日二次,餐前口服。疗程不宜超过6周。幽门螺杆菌阳性患者若与抗生素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剂量与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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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可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失眠。舌苔发黑、灰褐色便,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ALT、AST及血清肌酐轻度升高。 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等,生殖内分泌系统:可逆性阳痿、男性乳房发育。上述情况的发生频率均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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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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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有关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因此不宜用于儿童。老年用药:1.老年患者(≥65岁)若用药后仅血清雷尼替丁升高,而血清枸橼酸铋不高于普通人群,则一般无需调整剂量;2.肾脏清除率下降,有可能使老年患者血清雷尼替丁和枸橼酸铋升高,若肌酐清除率<25ml/min则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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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及良性胃溃疡。与适宜抗生素合用治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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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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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或慎用。 2.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6周)。 3.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