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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消食颗粒

复方消食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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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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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消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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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消食颗粒
复方消食颗粒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550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忌服。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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