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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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聚乙二醇 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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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Alcon Laboratories,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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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68 |
H201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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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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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推荐剂量为患眼每次1-2滴,每日2次,间隔6-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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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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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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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暂时缓解由于眼睛干涩引起的灼热和刺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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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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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眼部刺激、瘙痒或红肿等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