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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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舍曲林。 |
丙戊酸镁。 分子式:C16H30MgO4 分子量:3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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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好博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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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46 |
国药准字H2009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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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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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抑郁症:一日1次,5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抗癫痫,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300~400mg一日2~3次。抗躁狂,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300~400mg一日2~3次。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1.6g。6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日20~3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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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6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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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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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本品可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视病情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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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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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2.临床试验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3.代谢及营养:厌食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精神:失眠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4.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
抗癫痫作用可能与竞争性抑制g-氨基丁酸转移酶,使其代谢减少而提高脑内g-氨基丁酸的含量有关。对各种不同因素引起的惊厥均有不同程度的对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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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4. 避免饮酒;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血小板计数。2.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3.本品发生不良反应往往与血药浓度过高(]120mg/ml)有关,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