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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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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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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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国药准字H2003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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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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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2~7天。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50mg(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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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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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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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遵医嘱用药。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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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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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双氯酚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临床毒理研究:给大鼠口服双氯酚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酚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为发生不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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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