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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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 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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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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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99 |
注册证号H2013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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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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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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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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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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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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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 。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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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部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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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虚火上炎所致口疮、牙痛、喉痹者慎用。 2.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4.本品不宜与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5.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6.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7.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