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及脑功能衰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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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γ—氨基丁酸37.5mg、氯化胆碱37.5mg、谷维素12.5mg、维生素E7.5mg、维生素B11.25mg、烟酸1.25mg、三七粉50mg、丹参浸膏37.5mg、刺五加浸膏25mg、何首乌浸膏20mg、石菖蒲浸膏3.5mg。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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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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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50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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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及脑功能衰退等。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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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一次2粒,一日3次。 2.严重者可增加至一次3—4粒。4—8周为一疗程。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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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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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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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及脑功能衰退等。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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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皮肤丘疹、兴奋及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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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